第(2/3)页 他转过头,看向进来时挂在尖锐石头上的那根浅灰色布条。 琼斯伸手将布条扯了下来。 沙漠里的温度比外面还要高一些。 布条上的血迹早就干透了,发黑发硬。 最关键的是,这根布条挂的位置太刻意了。 正好在视线平视、手电筒一照就能看到的地方。 他再次低下头,死死盯着最开始的那串脚印。 琼斯是老牌的行动专家,对痕迹学有着不低的造诣。 之前在外面光线暗,他没仔细看。 现在强光手电一照,问题立刻暴露出来。 正常人往前走,脚掌受力点在前面,脚尖位置的沙土会被踩得更深。 但这串脚印,受力点全在脚跟! 一个画面在琼斯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拼凑出来。 宋耀先脱下鞋子,光着脚踩在旁边的碎石上。 用手拿着鞋,一步一步倒退着在沙土上压出这串脚印。 然后把衬衫下摆撕下来,随手挂在最显眼的石头上。 做完这一切,那家伙穿上鞋,大摇大摆地去了别的地方。 “法克!” 琼斯一把扯下防毒面具,狠狠砸在旁边的岩壁上。 面具的护目镜瞬间碎裂,塑料碎片崩得到处都是。 “队长……” 旁边的特工吓了一跳,赶紧往后缩了缩身子。 “骗我!又特么骗我!” 琼斯双眼通红,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,对着两名特工咆哮。 “他根本就没进这条裂缝!” “这TM就是个诱饵!” 刺鼻的催泪瓦斯顺着呼吸道钻进肺里。 琼斯剧烈地咳嗽起来,眼泪鼻涕横流,整个人狼狈到了极点。 但他根本顾不上这些。 前所未有的挫败感将他彻底淹没。 从商场洗手间开始,他们就被牵着鼻子走。 化粪池清理车,中途改变行程,摩托车,再到现在的假脚印。 每一步,宋耀先都算得死死的。 每一次,他们都满怀希望地扑过去,最后却连根毛都抓不到! 他们动用了天眼系统,调动了锁眼卫星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