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写她在学校里第一次见到那个苍白少年,爱德华·卡伦。 金色瞳孔,黑色头发,坐在窗边的位置上。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他的皮肤不是正常的肤色,而是像大理石一样光滑冰冷。 贝拉看了他一眼,他也在看她,那个目光里有一种被压抑了很久的东西。 不是愤怒,不是敌意,是饥饿。 她后来才知道他克制的是想要杀死她的本能。 周卿云没有停过笔,从第一章写到第十章。 从相遇写到相知,从“你是谁”写到“我知道你是谁”。 越写越顺,这种顺不是敷衍,是一种奇妙的降维打击。 在写完《人间烟火》那种把社会肌理一层层剖开的深度写作之后。 再回头写这种用魔幻外壳包裹的纯爱故事,就像是一个练了十年负重跑的人忽然卸掉沙袋。 他不用再揣摩时代语境和政治分寸,不用再纠结葛道远的每一次转身是否符合历史逻辑。 不需要一个字一个字地琢磨“这个形容词会不会太过了”。 只需要把笔交给那个从心底翻上来的叙事冲动,让它自己去跑。 吸血鬼的设定是现成的,西方爱情小说的叙事范式是现成的。 甚至连台词都在他脑子里存了很久。 贝拉说“你到底是什么”,爱德华说“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该接近你的人”。 贝拉说“我不怕”,爱德华说“你应该怕”。 这些对话他不用构思,只需要把它们从记忆里抄出来、修一修、串进福克斯小镇的浓雾里。 但他不敢让自己放松,因为《暮光之城》不是一本,是四本。 《暮色》三十五万字,《新月》四十万字,《月食》四十五万字,《破晓》五十八万字。 四本加在一起接近一百七十万字,比他的《人间烟火》系列全部加起来还要多近一倍。 他现在写的不过是第一本的前半截,后面还有一百多万字等着他。 这样篇幅的小说,不趁现在有能力有时间多写一点。 等后面生意完全铺开了,浦东的商业综合体一动工。 白石酒厂新厂区一投产,方便面生产线一进场。 日本欧美两个海外市场一铺开,就算有人帮忙,很多事情还是需要他亲力亲为。 到那时候每天能挤出一两个小时写稿就算不错了。 第(3/3)页